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河南儲備物資管理局面試公告



河南儲備物資管理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河南儲備物資管理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及代碼面試分數線姓  名準考證號面試時間備 注辦公室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601480001)136.1胡  鵬4802410429222月25日
上午 劉  碩480241104419范亞丹480241114811基本建設處主任科員及以下(0601480002)125.4李峰偉4802374010142月25日
上午 孫天智480239144019王  茂480241064513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14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mailto:1.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2.標題統一按“考生×××確認參加河南儲備物資管理局××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應在2016年2月14日17時前電話通知我局勞動人事處,并請填寫《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經本人簽名,于2月5日17時前傳真至0371-63285220。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替代。

  6. 其他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

  材料郵寄地址:鄭州市東明路177號儲備大廈807室,河南儲備物資管理局勞動人事處收,郵編450008,信封上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二)現場資格復審

  2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為考生資格復審時間,請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到局勞動人事處進行復核。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開始。請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p#分頁標題#e#

  (二)面試報到地點

  鄭州市金水區黃河路與政六街交叉口向北50米,中天迎賓館12層,乘29路和82路公交車在黃河路花園路站下即到。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在6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擬于3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我局將以電話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我局統一組織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體檢通過后進入考察程序。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手機等通訊工具須交工作人員臨時保管),如有作弊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二)請參加面試考生近期務必保持手機和電話暢通,以便及時將有關信息通知考生。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化,請及時將變動情況告知我局勞動人事處,如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聯系到本人,因而影響面試相關工作的,后果自負。

  (三)考生交通、食宿費用自理,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

  聯系方式: 0371-63285220(電話/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河南儲備物資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