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面試公告



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5)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3日(星期三)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到[email protected]。

  2.標題統一按“×××(姓名)確認參加(或不參加)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職位代碼)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并提供1個以上緊急情況下能聯系到本人的聯系電話。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于2016年2月3日(星期三)24時前傳真至0791-86358015或發送掃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email protected]。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檔案庫。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6年2月3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按順序整理后郵寄到我單位(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

  1. 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一頁)、學生證或工作證。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p#分頁標題#e#“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郵寄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贛江南大道2666號國檢大廈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郵編:330038。

  請務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四、資格復審

  1.時間: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

  2.地點: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贛江南大道2666號國檢大廈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四樓會議室;位置示意圖和乘車方式見附件4。

  3.要求:資格復審于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開始;請考生務必在9:30前到達復審地點,并聽從工作人員引導安排。11:00考生開會,分發考生須知,強調注意事項。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安排

  1.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2.時間:面試于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進行,上午9:00開始。參加面試的所有考生請于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入闈封閉。特別提醒考生注意:面試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面試,取消考試資格。

  3.面試地點: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贛江南大道2666號國檢大廈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樓內,由工作人員引導。

  六、體檢和考察

  1. 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2. 體檢

  體檢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的相關規定和招考計劃中明確的標準執行。考生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體檢時需攜帶身份證、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一寸彩色近照1張。缺少上述證件者,我局有權取消該考生的體檢資格。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并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檔案庫。

  3.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視情況按相應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其他事項

  考生應按公告要求提供有關資料,按時到達面試、體檢地點,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電話:0791-86358885(陳老師),86358561(段老師),86358015(傳真), [email protected](電子郵箱)。

  歡迎各位考生報考我單位公務員。

  附件:1.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2. 同意報考證明

  3. 待業證明

  4. 面試地點位置示意圖和乘車方式

  5.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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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