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福建省氣象局面試公告



福建省氣象局2016年考試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福建省氣象局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4)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17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2.標題統一按“×××確認參加福建省氣象局××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于2月17日24時前發送掃描件至[email protected].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在確認參加面試的同時,請考生將以下材料的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接受資格審查: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掃描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掃描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掃描件(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等材料。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掃描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掃描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掃描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掃描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掃描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掃描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掃描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掃描件。#p#分頁標題#e#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參加面試考生報到時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上交復印件材料作為備查,不再退還。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二)面試時間

  面試于2016年2月25日進行。面試于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15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具體安排如下:

  報到地點:福建省氣象局大會場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烏山路108號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2月26日進行,請參加體檢的考生空腹于當天上午8點30分在福建省氣象局大門口集合,統一前往體檢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時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取消錄用資格。

  (三)考察

  考察人選產生的原則和辦法:在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根據進入考察程序與錄用計劃數為1:1的比例,按最終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察程序人員。考察對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可以遞補順延考察人選。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七、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方式:0591-87111390、0591-87113062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

  1.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2. 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3. 待業證明(樣式)
   4.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福建省氣象局

  2016年1月26日